为深入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37号)、《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市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机制>的通知》(克政办发[2025]17号)工作要求,根据克拉玛依市统一工作部署及市级公告相关规定,现将我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及线索举报途径明确并公告如下:
独山子区财政局为我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牵头部门,依法履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规定的防范、监测、预警、处置非法集资等相关工作职责。
为广泛发动社会力量,畅通线索举报渠道,切实防范化解非法集资风险,社会公众如发现辖区内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可通过我区官方举报途径举报,也可直接向所在地公安机关实地举报。现将独山子区非法集资线索举报途径公示如下:
举报电话:0992-3688224
来信来访地址:独山子区大庆东路3039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西侧(独山子区财政局210室)
邮政编码:833600
特此公告。
独山子区财政局
202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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