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本人保管不善,将坐落位于独山子区第十五居民区美好佳苑16幢13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号:新(2023)克拉玛依市不动产权第0033413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潘延江
2026年7月31日
因本人保管不善,将坐落位于独山子区第十五居民区美好佳苑16幢13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号:新(2023)克拉玛依市不动产权第0033413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潘延江
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