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建设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楚中宝
根据工作要求,现述法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筑牢法治建设政治根基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构建常态化学法机制。一是压实领导学法责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全年开展专题学习1次,班子成员带头领学研读,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法治理念入脑入心。二是强化思想落地转化,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住建执法、民生服务等重点工作深度融合,在项目建设、物业监管、执法监督等工作中践行法治要求,推动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夯实法治工作制度支撑
聚焦住建领域执法、管理关键环节,健全制度保障机制。一是细化履职清单,明确法治建设任务分工,推动“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落到实处。二是规范工作流程,修订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法制审核管理等制度,全年完成法制审核13件,确保行政行为合法合规。
(三)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各项要求,全力规范执法行为。一是强化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组织新调入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定期开展执法实务技能培训,重点提升文书制作、程序合规等能力。二是优化执法方式,推行“柔性执法+精准执法”模式,对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实行责令整改,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全年规范开展行政执法检查313次,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273份,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3起。三是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程记录执法过程,规范执法文书制作,确保执法程序合法、结果公正。
(四)健全权力制约监督机制,规范权力运行流程
构建全方位监督体系,严防权力滥用。一是强化内部监督管控,建立“科室自查+法制审核”机制,法制审核人员全年完成执法案件法制审核13件。二是拓宽外部监督渠道,公开行政执法结果、投诉举报方式,全年接受群众监督意见955条,办结回复率100%;主动接受上级部门监督,完成上级督察任务70余项,确保权力依法合规运行。
(五)深化矛盾化解与服务优化,提升民生法治服务水平
聚焦群众需求,着力解决矛盾纠纷、优化服务质量。一是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建立“诉调、访调”对接机制,在矛盾调解中心设置常驻窗口,全年调解物业纠纷、工程纠纷等各类矛盾 62件次,化解率95%以上;畅通行政复议、信访渠道,办结信访事项13件,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六)落实“谁普法谁执法”责任,营造尊法学法氛围
压实普法工作责任,构建精准化、多元化普法格局。聚焦执法办案全过程,推行“执法+普法”模式,在执法检查、纠纷调解中同步开展以案释法,讲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覆盖群众、企业从业人员约200人次。
二、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学习深度不足,法治思维运用不够充分。部分干部职工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不够系统深入,碎片化学习现象突出,对住建领域新修订法律法规掌握不全面,在复杂业务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防范风险的能力不足,存在重业务、轻法治的倾向。
(二)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基层执法力量薄弱。基层执法队伍专业能力参差不齐,部分执法人员存在程序意识不强、证据收集不规范等问题,执法案卷质量仍有提升空间。
(三)矛盾化解体系不够完善,源头治理能力薄弱。物业纠纷、工程建设纠纷等领域矛盾化解机制运行不够顺畅,部门联动、资源整合力度不足,部分复杂纠纷化解周期较长。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深化法治思想学习,提升法治素养能力
持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作为重点,同时结合住建执法、项目建设等业务工作,开展精准化学法培训,每月组织1次业务法治融合学习,提升干部职工运用法治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开展执法人员能力提升专项行动,组织法律法规、执法实务培训,每季度开展1次案卷评查和执法演练,提升执法队伍专业素养;推广柔性执法、智慧执法手段,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落实执法“三项制度”,持续提升执法规范性水平。
(三)完善矛盾化解机制,提升源头治理效能
一是健全多元化解体系,深化与司法、信访等部门联动,完善诉调、访调对接机制,缩短复杂纠纷化解周期。二是强化源头排查预警,依托社区网络、物业企业排查住建领域潜在矛盾风险,从源头减少纠纷发生。三是强化调解队伍,加强调解员技能培训,提升基层矛盾纠纷化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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