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山子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书记、办公室主任 马地那·茹先
根据工作要求,现述法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一)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法治建设“根与魂”
我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每周一法”制度,通过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周例会等形式,组织干部学习法律知识,全年召开机关党组会17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10次,周例会学习40余次,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2次。
(二)聚焦主责主业,扛牢法治实践“职与责”
一是以法治方式强化监督刚性。开展三查(察)活动10次。开展2025年预算执行、调整和2024年财政决算审查监督,督促政府管好“钱袋子”。开展独山子区2025年重点投资项目建设情况视察,助推我区重点项目稳步实施。围绕群众普遍关注的道路交通秩序、医疗保障等重点民生问题开展监督,推动化解群众的急难愁盼。全年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国旗法执法检查和智慧城市促进条例等立法调研。二是以法治程序保障依法决策。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9项,做出决议决定13项。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监督,促进整改取得实效。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严格执行宪法宣誓、任后述职评议等制度,全年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6人次,组织12名国家公职人员、7名市人大代表进行述职评议。三是以法治需求服务代表履职。密切常委会同代表的联系,完善并实施“双联系”制度,拓展代表参与常委会、专委会工作的深度。2025年组织代表学习培训122次,联系人民群众182次,邀请代表参加各类执法检查、视察、调研、专题会议或培训等19场次,113人次。
(三)深化法治宣传,培育尊法学法“风与尚”
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牵头制定《区人大常委会机关2025年普法责任清单》《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组织机关干部、人大代表参与宪法宣传日等主题活动,讲解与群众切身相关的“小切口”法规,推动法治知识入脑入心,营造“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组织开展法律法规专题讲座2场次,专题学习20场次,开办“干部讲堂”8次。
(四)严格依法行政,守牢廉洁从政“线与底”
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带头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治区党员网络空间负面言行清单》,全年主持党风廉政专题会议2次,开展廉政集体谈话1次。全面健全完善重点工作督办、公文处理等26项规章制度,制定人大工作服务管理标准,以务实管用的制度保障机关高效规范运转。
二、存在的问题
对照新时代法治建设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工作中仍存在一些短板:
一是法治学习的深度和转化力不足。机关干部虽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等方式开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和法律法规常态化学习,但学习多停留在“读原文、学条款”层面,对法律条文背后的立法意图、逻辑体系、实践关联缺乏深入的研讨,学用结合不紧密,对与人大监督职能密切相关的监督法、地方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的运用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
二是监督实效与法治需求有差距。有时监督选题和区委中心工作、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契合度可以更紧密,深入群众的调研较少,掌握的情况不够全面,导致提出的建议针对性不强。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审议监督中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跟踪问效还不够到位,“查问题——促整改——回头看”闭环机制还需进一步强化,监督方式的创新性不强,监督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拓展。
三是普法宣传的精准度和创新性不足。普法形式仍然以传统宣传方式为主,针对不同群体精准化、互动式探索比较少,对新媒体、互联网技术的运用不足。比如还是多以举办讲座、阅读原文等形式普及法律知识,其他形式开展较少。普法内容多偏重于法律条文本身,较少结合群众日常生活中的具体问题,比如劳动权益、网络诈骗等,且多为单向输出、缺乏双向互动,群众被动接受,参与积极性不高。
三、下一步工作
(一)深化理论武装,提升法治能力。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会前学法”制度,定期组织开展人大系统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组织机关干部和人大代表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监督法》《代表法》等与人大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推动普法与立法调研、执法检查、代表履职深度融合,推动干部将法治学习成果转化为发现问题、提出建议的实际能力,切实将学习深度转化为监督效能和普法实效。
(二)创新普法形式,厚植法治土壤。主动适应新媒体时代传播规律,探索具有人大特点的普法方式,依托“互联网+普法”平台,利用“学习强国”“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等平台充分学习运用掌握新业态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解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探索开展“沉浸式”普法活动,多措并举提升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实效性,让普法更接地气、更聚人气。
(三)压实主体责任,筑牢法治防线。严格履行机关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制度,定期研究法治建设相关工作,推动形成“党组统筹,全员参与”的法治责任体系。加强机关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做好干部作风监督,以清正廉洁的作风保障人大常委会机关依法履职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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