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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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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独山子区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17 来源:发改委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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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发改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具体责任,单位负责人承担政务公开责任,并委派专人负责日常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我委所有工作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强化政务信息公开意识,提高信息公开水平。

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促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合理化。按照要求规范、及时、准确、完整地将收费目录清单、预决算、项目备案办理结果等事项分别在独山子区政府门户网站和自治区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办事大厅进行信息公示。2021年,区发改委共计在平台上公示各类信息76条。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区委、区政府等各部门的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具体责任,发改委负责人承担政务公开责任,并委派专人负责日常信息公开工作。

(二)执行工作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促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合理化的进行。

(三)公开行政审批。按照相关要求,将项目备案、审批等事项的办理结果在自治区在线审批联合办事大厅进行公示。在公开、公正、廉洁高效、规范管理的原则上,尽可能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间,做到一站式服务,便民利民。

(四)加强学习教育。加强对单位所有工作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强化政务信息公开意识,形成良好信息公开的工作氛围,经常性组织学习相关知识,积极领会相关文件精神,提高信息公开水平。

(五)政府网站公开。2021年,区发改委共计在平台上公示各类信息7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对政务公开的相关文件学习不够深入,理解不够透彻,在实际工作中实践较少。

改进情况:已加强日常的学习与宣传,并委派专人督促指导,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有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2021发改委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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