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25日至2020年12月5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委宣传部开展了常规巡察(巡察“回头看”)。1月14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区委宣传部领导班子提高政治站位,承担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聚焦新疆工作总目标,紧扣党中央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决策部署,认真梳理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制定整改方案,建立4个方面7个具体问题的整改台账,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完成时限,抓好整改落实。截至2020年12月31日,7个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0个问题正在整改中,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1.针对执行《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不规范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要求,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在部务会上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二是明确“三重一大”标准,并根据实际对部门财务支出情况进行等级划分,明确标准及每个标准权限责任人,在日常工作中严格落实。
2.针对《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学习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敏感意识,做好《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十九届五中全会、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建党100周年、全国宣传部长会议等重要内容的及时学习,列入学习计划并根据最新要求及时更新。二是通过观看视频、交流研讨、个人分享、学习+撰写学习体会等,丰富党建学习形式,深化学习理解,提升学习效果,杜绝“照抄照搬文件原文”的情况,在学深学细、悟深悟透上做文章。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针对内控制度执行不规范、财务报销把关不严、合同审核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财务内控管理,严格落实“有方案计划、有发放名单、有领取签字”系列要求,确保经费列支合法合规。二是规范使用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严格按照《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和财务报销要求,召开会议、作好记录,编制党建活动方案计划,提前向上级党委报送活动及费用申请,做好票据资料的签字、审核、报送工作。三是规范固定资产验收,综合办负责人负责做好货物验收,分管部领导、科室负责人签署验收意见,及时交区财政局入账备案。四是健全完善合同审核制度,设立“业务口负责人初审、综合办负责人复审、分管副部长三审、分管区领导终审”的合同四级审核制度,严格把关合同条款。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针对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党内谈心谈话落实。严格落实有关要求,每半年开展1次党内谈心谈话,围绕工作、思想、生活、家庭等方面,深入了解党员动态,对党员干部的困难第一时间给予组织上的关怀和帮助。二是规范会议记录管理。持续抓好党建记录,支委会、党员大会、党课等签到工作,会议主题、会议时间、会议内容等记录做到完整记录无涂改。
四、立行立改方面
巡察期间,向区委宣传部发出立行立改通知1份,主要涉及财务报销的问题,区委宣传部接到通知后立行立改;健全内控管理制度,财务票据全部进行三重把关,对票据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建立财务报销逐笔登记制度,对每笔报销费用的发生时间、总金额、列支专项、经办人等内容进行详细登记,确保所有支付项目有迹可寻,避免重复支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0992-3685035;邮政信箱: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大庆东路9号;邮政编码:833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