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办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报备和区政府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办理区本级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事项。
(四)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指导监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
(五)监督、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组织实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七)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