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建平、赵志强、陈敏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依法合规妥善处置居民区违章建筑的建议 ”收悉,“经与自然资源分局、住房和建设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在处置居民区违章建筑过程中区自然资源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划法》规定对建设现场勘查,并依法对建设性质进行认定,认定书转交区城市管理局。区城市管理局根据认定书意见进行后期治理。 根据《独山子建成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对不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且没有侵占公共资源和他人权益的违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划法》第六十四之规定,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第七款之规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由业主共同决定),建议居民区内加装防雨门楼、晒台、围栏等设施,由业主委员会进行自治。 区城市管理局加强与各部门工作协调、联动配合力度,始终保持违法建设治理的高压态势,发挥城市精细化管理“大联动”机制优势,发挥基层网格作用,扎实开展治理工作。各街道综合执法队强化日常网格巡查,对违法建设进行动态监管,加强物业对新交工居民楼装修过程的监管;建立由街道、社区、执法队员组成的违法建设巡查网格,划定责任区域,强化网格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建设行为。加大建成区违法建设检查、治理力度,及时制止和拆除新增违建,做到早发现,快处置,实现“零增长”目标。 多渠道、大力度广泛宣传违建治理工作的目的、意义,突出重要性、紧迫性,全区形成防违治违工作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一是走访入户,大力宣传法律法规。执法队员深入居民区,积极向居民宣传违法建设主要危害,公开“防违治违”工作的实施过程和主要成效,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共计宣传:1000余人/次。二是通过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克拉玛依市有关违法建设治理的规范性文件和相关规定,讲解违法建设对市容市貌、公共安全等产生的不良影响,发放宣传资料共计500余份,通过全方位宣传,扩大治违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区城市管理局将明确违法建设治理目标,持续开展违建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大新建小区宣传力度,强化对违法建设的源头控制。 联系人:迪娜·居马巴依,联系电话:153527050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