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离退处在为不同年龄段、不同收入待遇及特殊困难人群服务期间,遇到和发现了许多亟待解决的生活及养老保障性问题。如:近几年各单位均有因患精神或心理类以及其他类疾病而提前办理病退的人员,他们当中有的是独生子女,有的是有家室的人员,也有离异人员,这些人的一个共同的特点是,因病退休收入较低。目前,这些人当中,有的由自己的父母照料;有的由兄弟姐妹照料;有的由医院或其他公益性机构和养老机构照料。但是,医院和养老性机构毕竟可容纳人员有限,不少特殊困难群体人员和低收入人员无法进入这些养病、养老保障机构。虽然,社区和残联也设立了老年人、特殊困难人群“日托班”,但无法彻底解决需要长期全托人员的需求。随着照料和看护人员年龄的增长,许多人已感到力不从心,非常担心这些特殊困难人员和收入无法得到保障的人今后能否过上有质量、有尊严、有保障的生活。我们在工作过程中也遇到过不少前来咨询的老人,询问他们照料的这些特殊困难群体能否进入有偿或无偿养老性机构,亦或是公益性养老、看护机构,实现长期托管。有一些老人也直言,哪怕进不了养老机构,自己出钱找人照护,但钱款由社区或其他具有较高公信力的政府单位人员代为看管,这样他们心里感到踏实。他们也希望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能够认真研究和制定针对这些特殊困难群体和低收入家庭的生活养老保障长效机制。特别是困难补助和全社会的关心对特殊困难群体和低收入家庭来讲意义重大。对待特殊人群的服务,犹如“精准扶贫”工作,需要全社会联起手来共同帮助他们,让他们也能过上有尊严的生活。虽然他们只是“一小部分人”,但也不能成为我们社会文明进步当中的短板和遗憾。 随着独山子老年人及特殊群体数量的逐年增加,现有的养老机构已满足不了需求。特别是一些罹患精神和心理类疾病的需要专门看护的人员,现在无法在独山子解决集中看护问题。 建议: 1、政府考虑扩建集中养老场所,设立特殊困难人员(精神病、心理疾病)看护、照护场所,可考虑征用闲置楼堂馆所,来减少固定资产的重复性投入。 2、发动社会力量,加快建立公益性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建立特殊困难人员(精神病、心理疾病)看护、照护场所。 3、培训和扩大社会志愿者组织,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到为老服务,为特殊困难群体及贫困人群服务当中,到各类养老服务性机构充当义务社工。 4、集中和整合各类养老、特殊人群服务、贫困人群服务信息,建立共享信息平台和咨询机构,为有需求的人员提供优化服务方案和实现服务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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